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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公摊面积如何补偿?

发布时间:2019-12-26 14:44作者:北京英淇拆迁律师 浏览次数:

  我们常说的公摊面积主要包括两部分:公用建筑面积是指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共有建筑面积还包括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以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

  那么在房屋拆迁中,公摊面积会给补偿吗?是怎么补偿的呢?大多数地方是会给予公摊面积补偿的。例如石家庄就强调要调查不同类型被征收房屋的公摊补助系数;房屋征收部门应根据被征收住宅房屋的具体情况给予公摊补助。公摊补助系数由市、县(市)、矿区人民政府公布。

  如果选择了产权调换,则可能会出现调换的房屋公摊面积系数大于被征收的房屋的情况,则会出现对被征收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增加的建筑面积给予补助。例如武汉规定,建筑面积补助原则上不超过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10%。9层及以下的被征收房屋调换为18层及以上建筑的,建筑面积补助原则上不超过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12%。新疆也规定被征收房屋以产权调换方式补偿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并按照被征收房屋产权性质办理产权调换房屋的转移登记。产权调换房屋的公摊面积大于被征收房屋公摊面积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给予被征收人因增加公摊面积而减少使用面积的损失补偿。

  那么公摊面积怎么计算呢?要分为两步,首先计算分摊系数=需要分摊的公用面积之和除以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再用分摊系数×各套内建筑面积就是各套房的公用分摊面积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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