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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给无证自建房的履行交房义务决定书违法

发布时间:2022-03-07 15:34作者:北京英淇拆迁律师 浏览次数:

在实践中,大部分无证房屋都会被征拆方按违建或者危房处理,甚至会遭遇强拆。被拆迁人的权益因此受到了很大的损害。无证房屋的维权也是征拆案件中最为艰难的。

案例分享

父母再婚后一家七口挤在两间私产平房中,小儿子成年后因结婚所需在这两间私产平房南侧自建了两间平房和一间自建房,直到结婚,小儿子一直居住于此。父亲身体不好先离开了人世,母亲在离世前,立下了遗嘱将原有两间私产平房留给了大儿子和小女儿。2006年,小儿子起诉到法院主张自己的继承权,法院通过调查审理,确认了两间私产平房归大儿子和小女儿,判决小女儿折算房款1万多元给小儿子。

胜诉!给无证自建房的履行交房义务决定书违法

图文无关

2017年,该区域进行棚户区改造,由于小儿子的自建房没有房产证,征拆方在实施征收过程中将小儿子无产权的自建房与大儿子私产平房绑定,一并与大儿子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且协议中并没有明确哪一项补偿是补偿给小儿子的自建房的。据征收办称协议中关于专项补助35万包括了小儿子的自建房,但也需要小儿子向大儿子主张才可以获得,因此不排除通过诉讼的方式取得。

因为没有房产证,就被无视了小儿子对自建房的归属,小儿子对这样的征拆协议不服,不同意搬迁。征拆方便强行下发了《履行征收补偿协议交房义务决定书》。小儿子无奈之下,授权了北京英淇律师事务所将征拆方诉上了法庭。

经法院调查,小儿子的自建房建于上世纪七十年代,当时,城乡规划法还未出台。根据2006年相邻权的法院判决书,完全可以确认自建房是由小儿子建设而成。根据我国《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有关部门应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最终法院判决征拆方下发的《履行征收补偿协议交房义务决定书》违法!

维权后续

自建房的归属问题得到了纠正,随后的维权顺利了很多。据英淇律所孙曼丽律师介绍,通过法院调解及双方协商,小儿子最终获得了两套房屋,一套有产权,一套为公租房,外加货币若干。这样的补偿从根本上解决了小儿子家庭中两个家庭结构的实际住房困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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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房屋如何维权?

首先,要确定自家房屋的建设时间。

1984年,我国通过了《城市规划条例》,而在此之前并没有城市规划方面的法律适用。而确认房屋是不是违建的关键点在于有没有取得职权部门颁发的审批手续。84年之前没有城市规划,就谈不上因城市规划须取得审批手续的问题。如果为解决住房困难而建设房屋并用于实际居住,具有一定的历史因素,属于历史遗留问题,这类无证房屋不该在征拆过程中被政策一刀切。

其次,要找到自家房屋建设的相关资料。

即便是符合前面提到的这个时间点的无证房屋,很有可能也会被认定为违建。所以,咱们不能打无准备之仗,最好能够找到房屋建设时的相关资料,比如房屋建设图纸、村委会的证明、老照片、有关部门保存的基础地形图或影像图等等,以备后用。

再次,对自家房屋进行录影录像。

录影录像的内容包括房屋外部、院落、房屋内部结构、房屋内部装修等,视频拍摄一定要清晰,全面,不要只拍摄房屋角落,要将房屋整体都拍下来。如果拿不准,就从不同的角度多拍几次。

最后,一定要找专业律师协助维权。

面对被认定违建的事实,一定不能强硬抵抗,或者拖着不理,这都不是最好的解决问题的办法。房屋被认定为违建,咱们也是可以提出异议的,想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就要走法律渠道,在复议期内,找专业律师,选择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这才是最正确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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