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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牧企业被强拆,英淇律师帮您维权!

发布时间:2019-01-23 19:00作者:北京英淇拆迁律师 浏览次数:

  2018年7月28日,朔城区又发生了一起强拆案件,遭到强拆的是一家农牧企业,占地30余亩,是朔城区下团堡乡政府重点扶持的新型企业。28日下午14时许,朔城区下团堡乡政府组织乡政府、综合执法、保安公司及部分不明身份人员共计百余人,在“未公告,未补偿”的情况下对这家企业进行了强拆。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不得强行实施征地,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另外,对于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的,一律不得实施强制拆迁!通知还规定,因工作不力引发征地拆迁恶性事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将被问责。

  法律明确规定了补偿和搬迁的先后关系,并对违法搬迁作出了禁止性规定。可现实中违法拆迁仍然屡禁不止,那么当我们老百姓遭遇违法拆迁、暴力拆迁时,都有哪些问题需要我们注意呢?

  遭遇违法暴力拆迁这些问题需要注意:

  首先,面对强拆切不可以暴制暴,双方一旦在对抗中发生肢体接触,势单力薄的被拆迁人决占不到便宜,甚至还会被以各种“罪名”拘起来。

  强拆发生了,保留证据为日后维权做准备就显得极其重要。对于违法拆迁现场,可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下来,拍摄的内容则应尽可能的清晰、全面、完整,并且及时报警,可能有拆迁户会说“官官相护”报警没有用,这里北京英淇拆迁律师告诉大家,报警的目的不是为了要求公安机关处理,而是通过公安机关的调查拿到我们需要的证据,谁拆的,以什么名义拆的,经过什么程序拆。

  我国针对强制拆迁规定了两种维护权益的方式:

  一是行政复议。

  在收到政府部门的《责令强制拆迁决定书》后的60日内向上一级政府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若只是对执法部门作出的决定不满,可以直接到本级政府或其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

  二是对政府作出的《责令强制拆迁决定书》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新的《行政诉讼法》将原来3个月的起诉期限改为6个月,延长了起诉期限,在一定程度上是对被征收人诉权的保护。

  被拆迁人遭遇非法强拆后可以获得房屋价值的损失,被埋物品及房屋装修的损失,搬迁、临时安置补偿等损失。一旦遭遇了暴力拆迁,一定要尽快咨询专业律师,在法定时限内启动法律程序。

  北京英淇律师事务所提示

  通过承办案件总结出,维护权益的方法除了复议或行政诉讼外,还包括“申请违法查处、举报”等等手段。一切的手段,都是为了搭建相对公平的沟通平台,因此,被拆迁人要尽可能的寻找多种有效的维护权益方法,增加成功争取合理补偿的概率。正确认识到征收拆迁的问题、并拥有坚定的信心,是成功的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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