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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经营的超市因农业生态园建设被低补偿征收,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2-11-17 15:17作者:北京英淇拆迁律师 浏览次数:

案情描述:

王女士在某县某地临街路段有一处住宅,王女士将其改为了商铺,并且对房屋进行了装修,经营超市,投资了80万,并办理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经营手续。

但是,经营不到半年,该县要进行农业生态园建设,征收临街路段周边土地,王女士的超市在此次土地征收范围内,这意味着王女士的超市要被征收。

王女士意识到征收已然成为既定事实,即便自己再不情愿也是无法改变的。如今能做的就是积极配合政府征收工作,争取谈个好价钱。

可是经过反复几次商谈之后,王女士深切感受到即使自己有再多的退让,也感动不了征收办的工作人员。随后,征收方作出了征收补偿决定,按每平米4000元的补偿标准补给王女士,王女士对补偿不满意,拒绝签字。没过多久,王女士收到补偿安置争议裁决书,责令其尽快搬迁。

王女士认为征收补偿数额不合理,感到很无奈,若与征收方对抗,凭自己的能力是无法取得合理的征收补偿的,于是王女士开始诉之于法律,通过网络搜索找到了北京英淇律师事务所,请求英淇拆迁律师为其维权。

律师介入:

英淇律师了解案情后,凭借多年的办案经验,制定了合理的维权方案。通过调查发现,征收方给予王女士营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不合理,而且存在征收程序不合法。王女士说,并未见到过征收方的征地批文。

英淇律师认为,征收方未办理征收手续,没有上级政府部门的征地批复,没有征地批复而实施征收,进行征收安置补偿因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明显违法。

英淇律师多次与征收方沟通和了解征收相关事宜,都遭到了回绝。

既然征收程序不合法,那么,征收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的行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呢?

根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第五条,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违反土地管理规定,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占用土地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有前款规定行为,且有徇私舞弊情节的,从重处分。

尽管征收方自始至终认为征收行为并无过错,而且振振有词,但英淇律师也不示弱,认真负责地调查案件的各个环节,查找有力的证据。

通过一系列的调查获取了大量的证据之后,英淇律师又向相关部门提起了行政复议,但未达到预期的效果。经过一番努力,在获取了有力的证据之后,律师指导王女士向当地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由于掌握了大量有利的证据,加上办案律师经验丰富,办案策略得当。经过法院的庭审,终于将案件审理完毕。在大量的证据面前,案件已经非常明了,系违法征收案件。律师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第五条启动向有关部门提出查处违法征收的相关责任人

而后,当地政府主动联系王女士,要求与其协商解决。案子就在律师、法院和政府的协调下得到了解决。通过律师的专业运作,最终仅用几个月的时间,王女士就拿到了合理而满意的补偿。

律师说法:

英淇律师认为,土地征收需要经过合法程序,拒绝违法征收、暴力征收。土地征收不同于其他单一的行政行为,征收的整体流程涉及到多个程序,同时涉及到诸多具有法律效力的征收文件。这些文件由负责征收工作的政府部门负责公告,并根据征收文件的内容安排一步步进行。合法的征地必须具备征收土地预公告、征收土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这三个必备文件。

现实中,征收实施部门总是以各种理由不公开以上文件,防止实际操作的补偿及安置与文件内容和承诺存在差距,被认真的老百姓抓住了把柄,因此很多征收公告和补偿方案都没有依法张贴并公告。更有些被征收人的土地已经被征收完毕却没有见过一份征地批文。

如果政府开展征收项目,作为被征收人却没有见过如上文件,那征地程序必然存在违法之处,被征收人想要获得公平合理的补偿安置也就得不到根本保障。

因此,如果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又不知道怎么解决,希望您能拿起法律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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