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日,《遵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7号)公布,本办法自2019年7月2日起施行。原依法取得的建设项目继续按原有规定执行。 遵义市国有土地上房
2019-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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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2日,《遵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7号)公布,本办法自2019年7月2日起施行。原依法取得的建设项目继续按原有规定执行。 遵义市国有土地上房
2019年1月16日,湖南省《邵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邵市政发〔2019〕1号)印发,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办法实施前已依法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项目,继续沿用
2019年6月20日,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温州市鹿城区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补偿实施细则》(温鹿政办〔2019〕24号),本细则自2019年8月1日起施行。 2019年《温州市
2019年6月6日, 湖 南省 衡 阳市 人民政府发布了《衡阳市中心 城 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衡政发〔2019〕7号),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10年。 关于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