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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拿到更多的拆迁补偿哪些事不能做?

发布时间:2019-08-09 15:09作者:北京英淇拆迁律师 浏览次数:

  近年来,拆迁维权案件递增。无论被拆迁人是主动维权还是被动维权,既然已经做出选择,就应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维权行动取得应有的效果,拿到应有的合理补偿。

  以下行为会让拆迁人的拆迁补偿大打折扣,请被拆迁人谨慎使用!

  不要盲目信访,也不能只依靠信访

  国务院颁布信访条例,一定程度上是保障信访人权益的。但本质上,信访只是反映问题的渠道。信访部门会将收到的问题向有关部门进行反馈,督促其解决,并没有对问题的直接处理权。

  上访过程中,被拆迁人付出的经济成本、时间成本以及精神成本可能早已超过了最终得到的补偿,基本上无性价比可言,而且还存在因耗时过长错过最佳的维权时机的情况。

  另外,最高院在判例中明确申诉信访不是法定的救济途径,而是一种诉求表达机制,如果被拆迁人因信访浪费了起诉的时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因此,信访只能是拆迁维权的一个辅助性手段,被拆迁人不应该将其作为解决问题的方法。

  不要签署空白协议

  在征收拆迁中,被拆迁人被要求签“空白协议”的情况很多。很多时候拆迁方都会跟被拆迁人口头承诺补偿的数额与安置的条件。承诺后,拆迁方就会拿出空白协议让被拆迁人签字按手印,告诉被拆迁人因为一些原因,暂时不能把口头承诺内容写上去。先把字签了,反正后面该给的都不会少。 

  被拆迁人出于信任,就会签订空白协议。根据多年的办案经验显示:被拆迁人最后拿到的正式协议时,协议的补偿金额中和当初口头承诺的完全不一样。这也就意味着被拆迁人的补偿利益将会受到巨大的影响。

想要拿到更多的拆迁补偿哪些事不能做?

  不要暴力抗拆

  暴力抗拆,暴力阻拦拆迁方人员施工。这些现象也常见于拆迁案件中。一些被拆迁户,以暴力方式抵抗拆迁方的拆迁行为。这对维权而言,得不偿失。

  面对拆迁方的暴力强拆、偷拆,或者以暴力威胁人身安全等,被拆迁人一定要冷静沉着,寻求公安机关的帮助才是可行方法。至于警方出警与否,都可作为后期维权的一个切入点,但别忘了用拍照、录音、摄像等方式保留证据。

  拆迁维权最忌“拖”

  很多被拆迁人想,我就拖着,拆迁方要赶工期,我不签字不搬迁,拆迁方肯定会给我提高补偿让我搬走的。于是,有些被拆迁户遇到拆迁方的人就绕道走,拆迁方让签文件抵死不签,让搬迁也不搬……

  “拖”是一种策略,但是毫不作为的“拖着”,不是明智之举,拖到最后往往会“被钉子户”,而被拆迁方进行司法强拆。更有甚者,拆迁方会在工程工期,拆迁任务的压力下,进行强拆、偷拆和各种方法推进工期、完成任务。

  建议大家,“拖”只是拆迁维权的一种战术,并不是最终选择。要想提高补偿,拖也要有技巧的拖,文件要选择性的签收,适时也得要学会与拆迁方高水平的谈判,这样才能将“拖”的效果发挥到极致,并最终获得满意补偿。

  关于征地拆迁维权,被拆迁人既要学会自主维权,也要学会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还要学会利用政府信息公开来助力维权等等。只有在适当的时机选择适当的方法,才能使维权之路走得更顺畅,更快的获得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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