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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拆方常用哪些手段诱导你“错误签约”?

发布时间:2019-12-31 14:47作者:北京英淇拆迁律师 浏览次数:

  征拆方常用哪些手段诱导你“错误签约”?拆迁过程中会遇到很多难缠又棘手的问题,导致错误签约就是其中一个,本文我们就来看看征拆方的哪些手段会导致你错误签约。

  1、诱骗被拆迁人配合拆迁

  拆迁方在前期动员拆迁时,最擅长的就是诱骗被拆迁人及早的配合拆迁。比如口头承诺比其他家的安置补偿协议多给奖励费、比原先的补偿要多、答应在安置补偿协议上签字以后就给补偿款。但是拆迁方这些承诺都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

  (1)要求拆迁方对其所答应的约定写到安置补偿协议中,并签字盖章,同时被拆迁人要保留安置补偿协议原件。

  (2)采取录音录像的方式将拆迁方的承诺记录下来,作为将来维护权益的证据。但是口头承诺效力比书面协议低很多。

  2、用言语威胁欺骗,给拆迁户施加压力。

  拆迁方可能强调征地项目的重要性,说这是上面的政策。并告诉拆迁户,不签字也没用,最后还是要强拆。而一些人对法律并不了解,以为这是强制性的,迫于压力就签字了。

征拆方常用哪些手段诱导你“错误签约”?

  3、用强制方式逼迫胁迫签字。

  有些被拆迁人看到新闻中各种的暴力拆迁、违法强拆等事件后感到十分害怕,进而签订了补偿协议。或者有些被拆迁人受到了拆迁方的胁迫等手段,害怕亲属因此收牵累,从而丢失了工作。也会不得已签字按手印。

  4、不了解拆迁协议是合同性质。

  很多人并不了解拆迁协议虽然是行政合同,也属于《民法》《合同法》调整范围。也要双方达成合意才能签字。如果对补偿条件不满意,可以和对方协商谈判。一些人以为拆迁协议是强制性的政策,所以丝毫不敢讨价还价,就稀里糊涂的签字了。等到明白了,也为时已晚。

  5、给你签空白协议

  空白协议是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但在实践中,拆迁方有时会作出吸引人的口头承诺,诱导被拆迁人签订空白协议,被拆迁人信以为真,签上了名字。拆迁方拿走协议后,填上与口头承诺大相径庭的内容,补偿款数额也相应减少,这时被拆迁方才恍然大悟。

  6、让你签预签协议

  如果在没有作出征收决定以前,就与征收方签订“预签协议”,这种协议一旦生效,就会发生法律效力,形成权利义务关系。那么紧接着就要面临限期腾房搬迁,如果不搬,征收方可能会申请法院进行司法强拆。律师认为在这种情况下,签了预签协议,却没收到补偿款,房子也被拆了,被征收人就非常被动了!紧接着面临司法强拆、不能采取法律救济、没有安置过渡费等问题,而且法律不支持在正式协议生效前,实际支付各种补偿及提供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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