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新闻 律所新闻
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中心 > 律所新闻 > 拆迁维权的好办法你知道是什么吗

拆迁维权的好办法你知道是什么吗

发布时间:2019-06-25 16:38作者:北京英淇拆迁律师 浏览次数:

    当拆迁布告公布后,拆迁人的作业人员约被拆迁人洽谈拆迁协议时,假如被拆迁人的合法要求(如要求产权互换)被回绝,被拆迁人应依法提出合理建议、耐性与其恰谈,说话要和气,切不可激化矛盾。

 

 
    在拆迁人宣称要判定或刚刚告诉被拆迁户参与判定会时(提出判定申请到判定书下达一般为一个月),被拆迁户一人或数人可到底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般来说,在拆迁范围内未走一半人时或拆迁布告刚下两个月前不宜过早提起该诉讼,经过诉讼把拆迁人拖入泥潭,使其迟迟拿不到行政判定,没有行政判定,拆迁人无法施行合法的强拆。
 
    依据建设部《城市房子拆迁行政判定作业规程》第12条第2项的规则,假如被拆迁人提起告拆迁许可证的诉讼,拆迁行政判定应当间断进行,这样就不会发作这以后的合法的行政强拆或司法强拆了,这种情况对被拆迁户来说对错常有利的。
 
    假如在诉拆迁许可证一案二审未结案的情况下,拆迁主管部门依然违法作出判定,被拆迁人申述到最高法院,该判定必定会被判定违法无效。依该违法无效的判定而构成的后续司法或行政强拆裁判或决议通通违法无效,受害人有权恳求国家赔偿。
 
    法院受理后,即便被拆迁人理由非常充沛。绝大多数法院会在最短时刻内判定原告败诉。此刻要在第一个案子判定前,及时规划第二个诉讼,意图便是要拖时刻。

英淇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