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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拆迁安置房是否可以买卖?

发布时间:2020-08-26 17:20作者:北京英淇拆迁律师 浏览次数:

当前,国家正在加强新农村建设,如果农村房屋被拆迁的,国家需要给予安置房办理拆迁安置。那么,农村拆迁安置房能不能自由买卖?
不能一概而论,取决于该安置房的性质和是否附有权利的限制。农村拆迁安置房和商品房相比具有定向性、政策性、价格指导性等特殊性,在处分权利方面也有一定的特殊性,但是并非完全不能买卖,一般而言,这类房屋的买卖具有一定的条件限制,具体来说,各地的政策不一,房屋可以买卖的时间、对象等方面条件的限制也不相同。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农村拆迁安置房常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在集体土地上由村里统一规划建房,按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被拆迁成员人口分配住房面积。
这种房屋属于小产权房,只供农业人口解决居住,土地性质是集体宅基地。目前,这类房屋不允许上市交易,包括房屋占用的宅基地在内,只允许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之间买卖(转让)。具体说就是:房屋可以买卖,宅基地也可以随房转让,但是只能是在同一个村子内部成员之间进行。否则,无法办理过户、确权手续。
 
二、政府划拨土地建房,置换给被拆迁的农民居住。
这类房屋产权不完全,也就是土地产权不完整。国家规定,这类房屋五年内不准买卖。五年后可以买卖,但是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
 
三、具有完全产权的商品房。
目前,农村拆迁,特别是城郊村、城中村拆迁,很多是政府提供商品房房源,对农民直接进行货币补偿,由农民自主选择购买住房。这类房子具有完全产权,可以自由买卖。
 
对国家征收农村宅基地而补偿的安置房,并非绝对的不能买卖,买房要持谨慎态度,到有关部门查询该安置房的性质,不能购买非商品房性质的安置房,否则可能面临相应买卖合同被判无效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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