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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要房还是要钱?

发布时间:2019-07-25 15:11作者:北京英淇拆迁律师 浏览次数:

  对于房屋拆迁安置的争议处理,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最好约定诉讼解决。因为,提请仲裁处理在诉讼保全、执行以及诉讼主体追加等方面存在一定的法律障碍。

  其实,拆迁补偿款不是按照人头来计算的,而是根据宅基地面积的大小进行补偿的。

  以北京市为例,根据2003年北京市人民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以及2001 年由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制定的《北京市房屋拆迁评估规则》第三、四、五条的规定,房屋拆迁补偿价主要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以及宅基地面积三者构成。

  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x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其中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和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都会根据当地具体情况而有所规定。

  因此,拆迁补偿款的多少与人口数目的多少是没有联系的,老王家能够获得多少补偿款要看他家宅基地的大小,而不是他们家有多少口人。

  二、拆迁补偿,要房还是要钱?

  现在一直在各大社交媒体流传的一个问题就是:“终于到我家拆迁了,我应该是要房呢?还是要赔偿款?”

  假如日后的房价一直在不断上涨,拆迁户就应该要房子,毕竟日后因为通货膨胀的问题钱越来越不值钱,要是房价一直保持在恒定的状态,建议你要钱,不如拿着这一笔拆迁款,去创业,按照我国目前房产市场来说房子的价格还是会上涨的,在房改初期,人们对于房子的需求量不是很强烈,所以选择要钱的人还是很多,大多数拆迁户们,拿着钱去购买心仪的房产使得该城市的房价不断的走高,对于现在棚改越来严谨,不管你自身财产是多还是少,专家都建议你要房。

  拆迁安置,说明以后在这个地段的人口都会很多,所有的配套设施都会一应俱全,大型的社区,交通要道,医院,学校都会有的,这样的一个区域,将会成为城市的亮点,房价上涨是必然的,要一套房,就是一个增值的时机,即使位置不好,拆迁安置的房子也是一个新房,周围都是拆迁安置户,相比较而言,现在的小区都是邻居很少认识,没有以前“远亲不如近邻”的感觉。习惯乡下生活的老人更加会喜欢这种小区,以前的人脉关系都在,没事还能串串门。

拆迁补偿,要房还是要钱?

  现在三四线城市,因为棚改货币化以前都是给钱,往往这些人拿到钱都是自己去市场上购房,解决了三四线城市原本房子库存压力大的问题,但是导致三四线城市房价的高涨,好多刚需族们想买房都买不起,供不应求的状况太多出现。

  拆迁补偿的需求因人而异,被拆迁人可以按照自己的实际需要选择接受货币补偿还是房屋补偿。

  三、对带有院落的房屋,政府是只补偿房屋而不补偿院落吗?

  国家有相应的法律维护公民财产安全,居民在维权时要选择专业法律代理机构。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征收房屋补偿范围主要包括如下三部分内容:

  (一)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也就是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并没有规定院子对应的土地也需要进行补偿。但是,对于带有院落的房屋,拆迁时真的任何补偿都没有吗?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是指被征收房屋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在正常交易情况下,由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以公平交易方式在评估时点自愿进行交易的金额,但不考虑被征收房屋租赁、抵押、查封等因素的影响。因此,法律对占用土地使用权是有明确的补偿的,对于不带院落的房屋和带院落的房屋,如果在征收的时候给予同等的对待,未免不符合公平的法律原则。

  当然,在对带有院落的房屋进行补偿的时候,应该在评估时根据房屋所有人对院落的使用情况,对院落作出合理的补偿。

  看到这里,你是不是对拆迁维权更有信心了,国家法制建设越来越健全,国家依法打击各种暴力强拆等违法拆迁,维护共公民的合法财产,也增强了我们公民对国家法律维权的信心,更加坚定地走法律维权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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