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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租房承租人怎么维权?

发布时间:2019-12-18 14:50作者:北京英淇拆迁律师 浏览次数:

  如果和某一单位承租了一处房屋作为办公用途,而这个地方在租赁期到期前要被拆迁,那么承租人该怎么办呢?

  根据新动拆迁有关法规的规定,拆迁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标准的非居住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协议解除租赁关系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未达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价值标准房屋调换,安置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可见,你可与出租方协商是否解除租赁合同。若解除租赁合同,则按照你们双方达成的协议解决;若不解除租赁合同,则你可继续承租动迁安置的房屋。

拆迁租房承租人怎么维权?

  另外,拆迁非居住房屋,拆迁人应当补偿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以下费用:

  (一)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

  (二)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三)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

  有些人租的房子还没到期甚至刚刚租不久,本来打算长期用途的,突然一下子得知房子要被拆迁,尽管被拆迁的不是承租人所有的房子,但是无论是时间还是搬运费,对承租人都是不利的,承租人应该了解自己可以享有哪些权利。

  所以承租人注意,当租屋被拆迁,而租赁期还没有到时,承租人也享有一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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