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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店开业两个月要拆迁,几十万打了水漂,如何维权?

发布时间:2022-08-23 16:33作者:北京英淇拆迁律师 浏览次数:

最近看到这样一则新闻,王先生跟妻子租赁了一个店铺,装修好刚开业没多久,就被通知店铺要拆迁,房东要终止合同让王先生搬离。王先生深受打击,表示跟房东签了三年的租赁合同,装修费和设备费花了几十万,这样一来,全都打水漂了。遇到王先生这样的情况,该如何维权呢?

如果房东明知拆迁还要出租店铺,是否要负法律责任呢?

王先生在租赁店铺时,如果房东知道店铺拆迁的事情,应如实告知王先生关于店铺的状况,否则房东存在欺诈嫌疑,王先生可主张撤销与房东签署的租赁合同。

我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王先生是否有权拿到部分拆迁补偿呢?

作为拆迁方一般情况下是跟店铺所有权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作为承租人的王先生是否有权争取部分拆迁补偿呢?

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其中,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应归房屋所有权人也就是房东所有。

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房东和承租人都有理由享受,建议双方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一致,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新闻中的王先生可以跟房东协商,主张房东返还房租,补偿装修费、搬迁费、停产停业损失等费用。

签署租赁协议时该如何规避征收拆迁的问题呢?

英淇律所建议大家在签订《租赁合同》时,要求房东针对提前收回店铺、店铺被征收、店铺其他产权人主张店铺所有权等情况进行约定,尤其要将违约责任约定好,这样即便发生纠纷,也有合同约定可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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