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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之后,失房失地该如何维权?

发布时间:2019-08-23 16:14作者:北京英淇拆迁律师 浏览次数:

  在拆迁维权中“守房守地”是极为关键的一步,因为如果失房失地,丧失重要筹码,就会处于被动地位。

  但总会有被拆迁人被迫失去自己的房屋和土地。有不少向律师咨询求助的被拆迁人就曾遇到过种种奇葩的偷拆、强拆遭遇。

  有的是深更半夜被闯入家中的不明身份人员劫持,被拉到距家数里地之外的地方抛下车,第二天一早被拆迁人回到家中时,房子已经残破不堪;也有的只是去了一趟菜市场,回来时房子就只剩了断壁残垣;更多是被塞了一纸《强制拆除违法建设通知书》,被拆迁人还没捋清该从哪里入手主张自己的权利时,就遭遇了强拆人员的“上门服务”。

  那么遇到诸如此类的不补先拆的遭遇,被拆迁人该从何处着手维权呢?没了房子和地这最大的筹码,被拆迁人还有在这场拆迁之争中反败为胜的机会吗?

  本文就针对“失房失地后该如何维权”这个问题给被拆迁人提供一些建议。

  一、整理证据材料

  当遭遇征拆时,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收集证明房屋的证据,比如照片、录像等资料,最好可以加带参照物。

  证据主要要证明以下4个方面:

  1. 房子存在的事实

  2. 在强拆前,房子的价值(内部装修等)

  3. 房子被强拆的事实

  4. 强拆房子的人

  国家法律为了照顾被征收人作为弱势群体取证难的现实,同时也是为了倒逼政府依法行政,规定政府要对自己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负举证责任。

  所以最后一点在诉讼中一般不需要被拆迁人自行证明,但为了确保能够在法律上确认责任主体(如被告主体资格),防止征收方逃避、推卸责任,被拆迁人一定不能忽视这些证据的收集和固定。

  如果强拆真的发生,被拆迁人就可以将以上这些证据材料整理出来,准备通过启动法律程序的方式维权了。

强拆之后,失房失地该如何维权?

  二、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对于房子已经被强拆的被拆迁人,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确认地方政府的强拆行为违法。此举一方面是为了从法律上确认强拆行为违法,为请求赔偿做铺垫,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主动搭建和拆迁方面对面的平台,创造双方进行协商谈判的契机。

  有时不用等到行政诉讼程序结束,拆迁方就会主动联系被拆迁人,尝试说服被拆迁人协商解决争议。

  对此,要提醒被拆迁人注意两点:

  第一,如果法院主动调解双方矛盾试图促成双方协商谈判,被拆迁人可以积极配合法院,但在协商过程中要守住自己的底线,被拆迁人要明白,法院很难时刻关注到被拆迁人的利益,担心自己把握不好的,可以委托专业拆迁律师从旁协助;

  第二,法院调解之外,也可能会存在双方私下谈判的机会,被拆迁人千万不要轻信拆迁方在法庭之外的口头承诺,任何条件都一定要落实到白纸黑字上,更不要轻易地主动撤诉,在失房失地之后让自己再陷被动。

  三、获取赔偿或补偿

  不管是要补偿还是要赔偿还是两者兼而有之的情况,被拆迁人都要注意:只有补偿/赔偿拿到手,才算是标志着维权真的成功了。不管诉讼结果是赢还是输,也不管拆迁方有没有在维权过程中服软、认错,这些都只是过程,我们最终的维权目的应当是依法取得应得的赔偿或补偿。

  这也是为什么一直向被拆迁人强调,不要只盯着维权过程中某一段程序的成败得失,只要整个维权方案按部就班地进行到最后,能够帮助被拆迁人挽回损失,成功获取合理的补偿,维权就算是成功。

  注意,即便是被拆迁人与拆迁方通过协商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在拆迁方没有如约付给补偿之前,也不能放松警惕。如果被拆迁人是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取得了强拆行为违法的生效法律文书,要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依法申请行政赔偿,确保自己能够取得足以弥补权益损失且不低于征收补偿标准的赔偿。

  如果在征拆过程中,发现拆迁方有强拆的倾向时,一定要及时运用法律震慑拆迁方,规范他们的行为,并对接下的各个环节来有一定的心理准备,及时求助专业律师,运用法律手段立即给予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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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如果房子最后还是被强拆了,那就不要沉浸在悲伤和愤怒的情绪中,振作起来,积极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争取到合法的补偿或赔偿,并让侵权者得到应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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