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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不能享受到征地拆迁补偿?

发布时间:2019-12-30 15:18作者:北京英淇拆迁律师 浏览次数:

  至于征地拆迁补偿,不是每个人都能享受的根据规定,以下相关人员在征地拆迁过程中不享受相关政策:无户籍居民、户籍迁出学生、不同意签订征地协议的人员、无户籍人员,等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有关人员将依法确定被征地对象,然后确定是否可以享受补偿。

  1、谁无权依法获得征地补偿?

  1个有房屋户籍的人、无户口但搬出征收房屋的学生或工作人员、有户口的人是同居的配偶2个为了保证协议的有效性,协议必须经全体居民签字同意只要有人不同意,搬迁就不能继续三大部分没有户口的居民将得不到补偿,这是由当地的相关政策决定的实际居民肯定会享受补偿,但以前享受过征地拆迁安置费的,不能享受两次

哪些人不能享受到征地拆迁补偿?

  2、土地征用补偿标准

  第十一条土地征用规划必须由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制定地方政府依法经批准后,必须及时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公布征地方案的有关内容,尽快组织实施,完成征地拆迁工作第十二条被征收人知道征地拆迁公告后,对故意种植、种植等一系列不符合规定的行为,不得改变土地用途根据规定,在发布征收公告的前提下,对被征收的种植业用地,政府不予补偿第十三条有关部门应当在规定的土地征收期限内,停止被征收人办理房屋迁入、分割、核发营业执照、改建、扩建、抵押、出租等房屋性质变更手续,买卖房屋但因士兵出生、结婚、复员等原因需要部分变更户籍的,由公安机关核实确认后关闭办理

  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持有关土地权属证书被征收土地上有建筑物的,应当持该建筑物的合法证件到公告指定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第十五条被征收土地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批准的征地方案,结合有关部门制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公告,听取被征收人的意见第十六条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地实施被征收人对政府提出的补偿安置方案不能达成协议的,由当地人民政府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批准征地的市人民政府最终裁定第十七条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移交土地的,自批准征地补偿安置之日起三个月内全额缴纳补偿费被征收人对土地征收补偿不满意,不交出土地的,由当地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以被征收人所在地的名义存入专户缴纳土地征收补偿费第十八条政府不得非法占用、挪用任何单位和个人给予被征收人的征地拆迁补偿有关费用以上是收取补偿费的条件被征收人首先应当对被征收的土地享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不符合相关条件的,不符合征地补偿分配对象根据情况,当地有关部门将依法认定和处理被征地人是否具备享受征地补偿的条件如果相关情况不清楚,可以咨询当地土壤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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