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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铺征收拆迁停产停业损失补偿,一文读懂!

发布时间:2022-05-31 16:32作者:北京英淇拆迁律师 浏览次数: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那什么样的房屋才能获得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呢?

  答案很简单,就是有经营的房屋被征收时,能够获得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但在实践中,如何认定能够获得停产停业损失的房屋呢?

  1. 房屋必须是合法建筑。即有房本、或者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虽没有前述证件,但在征收过程被认定为合法建筑的房屋。在实践中房屋如果是违建,违建房屋本身不具有经营利益,即使有营业执照,也很难得到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实际上,在当今工商管理日趋完善的情况下,也很少出现可以在违法建筑中注册营业执照的情形,但在城市中一般存在有证房屋和无证房屋一起经营,营业执照登记在有证房屋的情形,以及在农村社区中,有乡镇政府的盖章就可以在无证房屋进行注册经营的情形。在上述情形中,有些具有一定的历史因素的,实践中可能会考量酌情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2. 房屋必须注册有营业执照。在过去的征收拆迁中,一般只限工商业性质的房屋才能获得停产停业损失资格。但现在政府对该方面的规定发生了变化,无论是利用住宅房屋还是非住宅房屋均享有停产停业损失补偿,从而最大限度的保障了被征收人经营利益的损失补偿。

  3. 在房屋内实际经营。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顾名思义就是因征收房屋给被征收人造成的经营方面的损失。因此虽有营业执照还不够,如果在房屋征收时早已停止经营了,政府部门会认为没有经营方面的损失,进而不能给予停产停业方面的损失补偿。

  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标准是什么?一般有这三种情况。

  1、按被征收房屋的总体价值的一定比例进行计算。比如,《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中规定,征收营业、生产加工业房屋的,每月支付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0.6%的临时安置补偿费;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每月支付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0.1%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2、按照房屋面积计算。比如在北京地区,根据被征收房屋的经营面积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500元至3000元给予一次性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

  3、根据经营收入、利润等指标计算。深圳市出台的《深圳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中有明确规定,拆迁合法经营性房屋引起停产、停业的,能依据完税证明提供利润标准的,给予3个月税后利润补偿;不能提供利润标准的,按上年度同行业月平均税后利润额计算或者按同类房屋市场租金,给予3个月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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