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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征地发生了哪些改变?重点解决农民的三大问题!

发布时间:2019-08-21 15:17作者:北京英淇拆迁律师 浏览次数:

  随着农村土地改革政策的开展,征地制度问题也尤为凸显。近几年在农村土地征收过程中由于征地范围过宽、土地征收补偿标准过低以及土地征收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导致土地征收过程中出现了许多的矛盾,也导致强拆、强征现象频发,所以解决农村土地征收问题已经变得尤为重要。

  在2018年国家就对农村土地征收制度进行了改革,对农村土地征收进行合理有效地规范。而近日《土地管理法(修正案)》的送审工作也在紧锣密鼓的进行中。

  此次土地管理法修改主要内容仍然是聚焦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涉及到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改革等主要内容。

  这其中,土地征收问题备受关注。如何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是本轮土地管理法修改主要的着眼点之一。

  自然资源部法规司司长魏莉华在2017年8月曾透露,新一次的《土地管理法》修订过程对农村土地征收制度进行了多方面的完善。

  “对土地征收的公共利益进行了列举式的界定,以两保原则,就是保证被征地人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证的两保原则,作为确立征地补偿费用的基本原则。取消了年产值倍数法作为计算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依据,在征地补偿的费用中增加了对被征地农民的住房补偿和社会保障的费用。”魏莉华说。可见,在《土地管理法(修正案)》中,以下关于农村土地征收过程中的问题将得到着重解决。

农村征地发生了哪些改变?重点解决农民的三大问题!

  1、土地利益分配问题

  在土地征收过程中,最大的问题就是利益分配的问题,目前在农村土地征收过程中许多地方农民朋友在失去土地之后获得补偿额度相对较低。尤其是现阶段随着农村土地改革工作的开展,农村的土地价值得到了显著的提高,但是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土地增值收益政府占据的比例非常高,农民朋友占据的份额却非常低,这样严重影响到了农民的利益。

  近期,全国人大环资委调研组在湖南和贵州就《土地管理法》修改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并在当地举行调研座谈会,听取土地管理法修改的意见建议。在调研座谈会中,有地方发改委官员建议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征收征用制度,“在征收补偿标准方面,建议按照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同价同权的原则,从不同土地资源条件和供求关系考虑,实行更合理、更有效的补偿标准和方式。”

  2、土地强征、强拆问题

  虽然近些年国家一直在整治农村土地强征、强拆等问题,但由于农村土地征收程序不规范,这一问题很难得到杜绝。在新的征地制度改革中,必然加强规范农村土地征收程序,完善土地征收机制,并通过农村土地确权等政策来保障农民朋友的土地权益,同时合理规范农村土地征收范围,避免出现强征、强拆等问题的出现。

  3、失地农民后续保障问题

  对于许多农民朋友来说,最关心的还是在土地被征收之后,后续生活如何维持,这一点也是国家关注的重点,所以国家明确提出土地征收要保障失地农民后续生活水平不降低,并且还将会全面建立失地农民社保体系,将失地农民纳入到社保体系之中,为其提供健全的养老保障,保障这些失地农民的生活水平。

  《土地管理法(修正案)》才开始送审,距离正式实施还需要一些时日。在期待着《土地管理法》不断完善的同时,我们也要直面眼前的问题。

  建议各位被征收人在征拆过程中还是需要提高警惕,谨防征地拆迁中的各类问题。专人做专事,遇到问题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才是正解,不要等到失去维权时机才去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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